摘要
應當採取積極的、明確的措施,防止水土資源的流失,在土壤和水資源的利用上,應充分考慮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農田應充分利用與保護週邊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同時也有效的保護天敵及其棲息地。
在有機生產種植區域周邊嚴禁、毀草、開荒等其他破壞生態平衡的生產活動。
6.1平衡和補充土壤肥力的消耗的措施
6.1.1應當通過回收利用、再生和補充土壤有機農糧生產和養分等措施來彌補因作物收穫而從土壤帶出的肥力、土壤養分和其他資源。保證施用足夠數量的有機肥以維持土壤的肥力、營養平衡和土壤生物的活性
6.1.2農田中施用肥料主要使用有機肥。
6.2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樣性的保持措施
6.2.1應當採取積極的、明確的措施,防止水土資源的流失,在土壤和水資源的利用上,應充分考慮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6.2.2農田應充分利用與保護週邊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同時也有效的保護天敵及其棲息地。
6.2.3在有機生產種植區域周邊嚴禁、毀草、開荒等其他破壞生態平衡的生產活動。
6.3病、蟲、草害控制措施
6.3.1使用公告合格的防治資材控制病、蟲、草害。
6.3.2以採用人工除草的方式進行除草作業,物理性控制雜草。
6.4加強污染控制
6.4.1在使用保護性的建築覆蓋物、塑膠薄膜、防蟲網時,只允許選擇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產品,在使用後應當從土壤中清除,禁止在田地上焚燒。禁止使用聚氯類產品。
6.4.2禁止使用合成的植物生長調節劑。